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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4级工伤一次性补偿方案

劳动纠纷 2021-07-09 0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国家统一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得看当地的具体规定
  •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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