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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1下,别人欠我1千多元线,没有打欠条的,他现在不承认了,还张口污辱我,我们动手了,我到底该怎么办

继承 2018-11-06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尽量先找债务人协商,使其主动还款。

    二、若债务人并不还款或者一直拖延,则可以考虑起诉。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要明确债务人的住址以及借款的证据等,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 既然对方不承认且完全没有还款的意愿,你又有欠条,数值大的话(你认为值得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可以先找熟知法律的人看一下你的欠条有没有瑕疵,另外借钱和打欠条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人在场或知情,可以请他们作证人。
    只要欠条是真的就可以,对方不承认,法院会进行司法鉴定,现在这项技术很发达的,是不是对方写的,什么时间写的都可以鉴定出来
  •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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