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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离婚 2021-07-21 0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1、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有年老、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生活水平不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等情况时,有扶养能力的另一方就要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
    如果一方生重病,需要支付医疗费,而另一方不愿意支付费用时,不用离婚生病一方也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除了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也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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