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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单位未交社保的问题!2005年至2010年在前学校上班,前学校未交社保,时过七年,我能否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前学校给我补交社保?就算劳动仲裁了,万一前学校不给我交,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8-11-07 1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劳动仲裁要到那里去办?去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
      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 除公司为员工缴纳部分外,其余部分一般按员工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八计算,单位为员工交百分之二十,个人工资中扣百分之八。  社保缴纳的比例是: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3、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4、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5、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
    1.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
    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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