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7年元月19号进的上海一家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我在9月29号夜班上班期间,忽然感觉右边眼睛看不清楚,嘴巴歪了喝水漏水的现象,然后请假去了上海人民医院急诊,诊断为面神经麻痹,而后又去了复大医院确诊,还是诊断为面神经麻痹,我向厂里申请工伤,原因是;我连续三个月持续上夜班,而且我工作的地方,后面有个空调眼,刚好对准头部,而我是质量检验,检验产品一般都是侧着身检产品,空调眼吹的刚好是右边脸,而我刚好是右边脸面神经麻痹。医生诊断也说是;长时间夜班疲劳过度和空调风吹的。我申请工伤但人事部否认是工伤,我想问一下,这属不属于工伤?我在上海看病和现在回老家治疗期间,请了一个半月假,因为需要继续治疗,所以我这个月16号,又继续请假2个月,厂长不批说是请假治疗时间太长,估计是想逼我辞工或者解雇我,而我请假都有医院开的病假单证明,我想请问;在我看病期间请假厂里不批假或者解雇我,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2018-11-0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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