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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上班时间不舒服请假回家后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请问在上班时间不舒服回家后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未超过48小时!

劳动纠纷 2018-11-08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tt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tt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tt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tt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
    8.2%。tt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tt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tt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tt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tt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tt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tt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t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t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t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 发生工伤原则上是不需要请假的,而且即使请病假了,也不能从单位规定的有薪假期内扣除员工以工伤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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