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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起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离婚 2021-08-10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等等
  • 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3)夫妻之间是否有约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即使不具备以上的两个条件,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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