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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进入新公司,以前连续工作了12个月以上,今年可以在新公司休假吗?新公司决定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休假吗?公司制度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1-08-14 0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劳动者满足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则应当向单位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法律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形下要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形下以合同到期为由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行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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