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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介看到的会计室,支付了预付款和中介费的结果,我们想支付首付款的时候,买方说开发者不能签约,答应退还预付款,中介费七千中介不退还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1-08-14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建立了合同关系,而合同的当事人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中介费一般是不予退返的。对于中介费的收取方式,承担方式,等在委托合同建立时应予以约定。  
    一、什么是关于居间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二、居间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  居间人(中介方)的主要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三、在法律上可以拒付中介费的理由:居间人未尽到如实报告的义务或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此种情况下一定要有相关证据,比如笔者刚刚胜诉一起房屋买卖合同中,经过笔者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找到了有力的证据,从而法院认定了中介存在欺诈行为,我方取得了的最终胜利。  
    四、拒付中介费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情况:居间人己经促成合同成立,而由于委托人一方或双方的原因合同解除。一般在房屋买卖或租赁过程中,作为居间人的中介公司所提供的合同中都会约定,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用。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公司追讨中介费或不退还中介费,而交中介费的一方希望得到法律的支持,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 房子没有成交中介不退中介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收取中介费,费用是无法退回的。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
    如果中介未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就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 关于房屋中介纠纷,根据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仲裁还是诉讼,然后在选择有约定从约定,约定限于合同签订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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