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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从2010年开始拆除小屋区。期间说的不好。到了17年还没有被拆除,期间是13年,15年发出了两次强制拆除通知书,但是没有被拆除,17年8月突然被强制拆除,拆除后打电话通知房屋被拆除,当时本人在地方,没有任何通知就突然被拆除了。怎么办?我们家从2010年开始拆除小屋区。期间说的不好。到了17年还没有被拆除,期间是13年,15年发出了两次强制拆除通知书,但是没有被拆除,17年8月突然被强制拆除,拆除后打电话通知房屋被拆除,当时本人在地

房产纠纷 2021-08-20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在收到拆违通知后,不用紧张害怕,只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可:作出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看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内容;针对涉案建筑物的确定,是否准确具体;针对涉案建筑物体违法情形的认定,是否准确
  • 当事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当然还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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