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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首特别自首准自首的分类一般自首 特别自首 准自首的分类

综合法律 2021-08-21 1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法律特征有:
    1、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
    1、设置体系不同。
    2、效力范围不同。
    3、适用对象不同。
    4、成立条件不同。《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首和准自首,是针对所有犯罪和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的;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别自首制度,则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而针对特定犯罪和特定犯罪人的,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实施从罪的犯罪人自首,借以打击性质和危害更为严重的相关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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