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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3日进入的工厂,劳动合同每月25日发工资。但是,到现在为止6月13日还没有发工资,上司总是找借口,从5月25日到6月5日,从5日到10日,从10日到10日发工资,他说6月20日发工资,而且只发4月,5月的结算不是违反劳动法,可以起诉吗2016年4月13日进入的工厂,劳动合同每月25日发工资。但是,到现在为止6月13日还没有发工资,上司总是找借口,从5月25日到6月5日,从5日到10日,从10日到10日发工资,他说6月20日发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8-21 2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解答如下: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劳动者讨薪起诉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比如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拖欠的时间跨度、完成了具体的工作量、在什么公司或工地打工劳动、以前发放的工资花名册、老板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车子牌号)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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