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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上了一个人,交警说我负有全部责任。我必须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吗?

合同纠纷 2021-08-22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撞人方为全责的,具体赔偿的各项如下: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结合这些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即可。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先报警,由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再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的结果来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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