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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准备购车,随后在异地,想在故乡汽车4S店买,随后沒有现车,叫我付一部分预付款,我询问要是多少预付款,那里说5000块。我也支付了五千块。今日车到我看来,不满意,不准备买来,那里不愿退我预付款,那时候都没有说过没退。这一怎么处理?他自己拿合同书和收条哪些的写的我觉得的是订金。但是也没有签名。这一我可以规定退我吗我以前准备购车,随后在异地,想在故乡汽车4S店买,随后沒有现车,叫我付一部分预付款,我询问要是多少预付款,那里说5000块。我也支付了五千块。今日车到我看来,不满意,不准备买来,那里不愿退我预付款,那

合同纠纷 2021-08-22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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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视合同的履行情况而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相关规定,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 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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