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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后驾车致人死亡,责任主次责任,请问交强险索赔?

交通事故 2021-08-23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强险也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保险公司不得因醉驾拒绝赔偿。
    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醉驾人追偿。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醉酒造成交通责任事故的,不属于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由致害人承担
  •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交强险只有两种赔偿方式:一种是无责赔偿,一种是有责赔偿。这个意思就是只要负有责任,不论是主,同,次责都是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额赔偿,不是按事故责任来比例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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