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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结婚的时候建的老房子  后来父亲病逝   就我和我爷爷一起住  现在爷爷也去世了 房子被叔叔大爷强占   我向法院起诉侵权   现在我担心法院会对房子进行遗产分割  我是我父亲的唯一继承人 现在还不想进行遗产分割  万一遗产分割了我就没地方住了  请问法院有权进行遗产分割吗?  有没有办法阻止遗产分割

继承 2018-11-14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适用代位继承时,对遗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下面的原则进行: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不绝对均等。在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的情况下,法律上虽然原则要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应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割时也应适当地多分一些。  
    (5)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并不绝对排斥其晚辈直系血亲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虽然代位继承权的性质已经决定了被代位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特定罪行或者违法行为而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无权以代位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如果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本身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虽然这不属于代位继承,但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绝对排斥他们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6)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作为法定继承人时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资格。
  •  婚后继承的父母财产,如果以后离婚,离婚后是否要分给对方一半,要看所继承的财产是依照遗嘱指定个人继承,还是无遗嘱办理的法定继承。
      如果是凭遗嘱指定个人继承得到的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候该住房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 办理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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