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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梅村一私人企业上班,工作5年多,一直没交社会保险金,这次跟厂方协商经济补偿金,协商无果,准备劳动仲裁,我是应该写辞职报告辞职过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不辞职不在去上班了,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就这2天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了,不准备在厂里干了,辞不辞职有什么讲究

仲裁 2018-11-15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具体有: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上诉案件一裁终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对判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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