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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求助》

包工头在公司承接业务生产(包括租借公司生产设备,厂房),包工头做的产品业务是由公司去跟订购方接手下来的,然后转包给下面包工头在公司车间加工生产,做出来的产品是由公司销售,销售总金额也是由公司结算在给包工头负责生产加工的产品承包价。年底结算时,公司扣除扣除租金费等,最后公司给包工头总产值共计27.5万元(其中公司跟包工头对于产品单价方面协商导致意见不一致,包工头拒绝在产品单价结算表上签字)因为在产品加工生产期间,公司付给包工头一部分资金,然后包工头分别付给下面十几位工人生活费共计15万元左右,还欠所有工人工资共计余30万元左右。很明显包工头已亏损接近20万元。(也是包工头拒绝在公司的单价结算表签字),由于包工头没有个人经济实力付给下面十几位工人总工资共计30余万元,最后包工头带领工人到公司讨要工资,公司说:我们工人应该找包工头讨要,公司对包工头的钱共计27.5万元可以说已全部结清,如果我们上法院告包工头拖欠工资,但包工头已没有任何经济能力付给工人剩下的工资。请问工人工资该如何讨要?难道我们工人工资就这样没有了?求助律师们我们该怎么办?这钱我们是否能要回?

劳动纠纷 2018-11-15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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