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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原单位交的社保一直是高档,而我个人也一直交的高档,现在我又报了一个40.50工岗位,现在单位交社保是低档,我还有四年退休,请问这对我退休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劳动纠纷 2018-11-15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主要看个人缴费年限长短、个人缴费基数高低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搜索。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1、在当事人是指享受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退休的前提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不能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2)当事人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在当事人愿意(将社保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当事人退休时的户口性质而定)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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