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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出水痘请假两周,平时全额工资1740,还要扣饭钱迟到罚款等约50元,单休,上班8个月,私企,单位要求是请病假扣当天工资,事假扣两天,请问我病假是多少天?这样的情况有病假工资吗?是多少钱?这个月才给我们办医保社保,若扣半月工资再扣除两个月社保金额就没多少钱了

劳动纠纷 2018-11-15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缴费基数与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员工的工资标准,还有一个是当地最低社平工资。所谓最低社平工资是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
    1.当员工工资标准大于最低社平工资时,按照员工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2.当员工工资标准小于最低社平工资时,按照最低社平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一般企业都是将员工工资申报数记为最低社平工资,但是当需要调整时u,也可以自行上调,但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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