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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阶段,专利局发涵要我把权力要求书第一项删除,请问我是否删除后重新补写?

2018-11-16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专利的要求:
    1.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违背自然规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但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 受理专利申请范围有哪些?
    1、接收境内申请人面交或寄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2、接收港、澳、台居民委托内地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文件。
    3、不接收PCT申请文件。
    4、不接收境外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法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5、不接收分案申请文件。
    6、不接收要求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文件。
    7、不接收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中间文件。
  •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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