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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是我故意杀人了,我也自杀,我家人要给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8-11-16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赔偿范围,法院判决不会支持,但双方达成和解的不受限制。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1、犯罪嫌疑人给受害者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2、如果确实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也就没有意义了。
    3、受刑事案件受到侵害的,国家没有补偿义务。如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4、对于受害人的赔偿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为限。不得由犯罪嫌疑人的其它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它亲属自愿承担的,法律是允许的。
  • 1】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刑事责任即定罪量刑,如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另一种是民事责任,就是对死者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2】针对第二种责任,赔偿标准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依据是第29条。此外其中还规定了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标准,可以自己去仔细看看。
    3】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即便赢了官司也是没有办法执行的,必须要对方有财产,这一点要考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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