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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5年六月份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去年12月份再次起诉,现在已判决离婚,到时被告不接判决书,是不是被告不接判决书,原告也拿不到判决书,离婚就不生效啊?

离婚 2018-11-17 2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相关机构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再向相关部门裁决,具体情况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
    1. 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 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 15 天之内不进行起诉,则判决书生效=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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