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在工地的农民工。工伤交通并成的伤残,交通鉴定是十级,工伤为九级。交通赔偿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工期六个月。工伤保险赔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公司没交商业保险,就业补助金没有赔偿给我。我可以向公司索赔吗?我去公司要求公司赔偿我的就业补金,他说工地农民工没有就业补助金赔偿的。

工伤赔偿 2018-11-19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护理补助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包括工作假期间。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们河北省的标准前边的那位律师已经详细说明。
    也就是说你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 参考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