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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向我借了3万元,说卖了车还了,结果车卖了,人也失踪了,电话打不通,有什么办法,起诉只能去他的户籍所在地,很麻烦,还有别的办法吗?

离婚 2021-09-20 0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不过如果想要案件尽快立案侦查,还是要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 具体看案情才能判定
  • 你好,可以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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