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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方都感觉不适合决策退亲,未完婚,外地交往,彩礼,三金能不能要回?

综合法律 2021-09-20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分为三种情况:
    一、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返还;
    二、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应当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彩礼过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亦可以主张返还
  •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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