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作两年(2014.11.05至今,中途因转部门,公司走了辞职程序,间隔不到两日,继续办理入职,社保同是公司购买,没间断),签了三年合同,如今部门人事重组,领导设套逼退我,我想公司提出辞退自己(我没做任何对公司不利的事情,且未给公司带来损失),请问能要求公司给多少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18-11-21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的标准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局所称的2倍补偿金,是指您最近一年薪水的月平均值
  • 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