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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被机器的油腿烫伤了,现在在医院,应该怎么向公司索要赔偿

劳动纠纷 2018-11-23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一般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每月上班22天,超过的应当算加班。、

    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第七条、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一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应当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平常按照合同约定工资150%计算,休息日按照200%计算,法定假日按照300%计算。
  • 劳动合同生效期间,住院费用支付问题:首先应在伤害发生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按以上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可由工伤职工或家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此期间的工伤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工伤期间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3、《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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