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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但未上保险,事后进行补缴,这种情况下社保会赔付部分保险吗?

另外,

1、员工在工作中由于本人原因(看手机)发生的,是否本人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2、后期医院诊断,发现其本身患有疾病,延长治疗时间,这部分员工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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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 2018-11-23 1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项目并不是都须赔偿,工伤致残的才有伤残补助,死亡的才有丧葬补助金。
  • 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享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后,在治疗养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待遇。
    劳动者被评上伤残后,用人单位用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评上伤残的就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 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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