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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农民工在本省因工死亡,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赔偿,如果一次性支付,如何计算。

劳动纠纷 2018-11-23 1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此外,根据黑龙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省《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标准,在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时提出。
    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以终止供养余命年计算,一次性计发20 年;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l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分两种情况:
    1、分月发放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 一次性享受,其待遇计算办法为:供养亲属为子女的,支付至18周岁,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其它供养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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