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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造成腰椎横突1、2、3、4、骨折,能定残吗?

交通事故 2018-11-23 1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 一、定残的话,赔偿方面还比较有利,交强险有责,对伤残的最高赔偿是11万(含精神损失赔偿),还有医疗费用赔偿1万;如果没有伤残,交强险最高赔偿是1万(没有精神损失赔偿)。交强险外的其他保险则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和受益对象及金额赔偿,具体数额需看清保险合同约定才清楚,旁人没有准确答案。
    二、双方或三方(事故双方、交警)协商时,可以一次赔偿了断,也可能出现伤者还有后续治疗,需要估算赔偿费用或约定后续治疗按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再支付,这些地赔偿也可以由保险中赔偿。
    三、本案协商赔偿的条款,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按合同赔偿,即使是约定明年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当按合同规定赔偿,与明年是否参保没有关系。需注意的是,一般的事故案件处理时限不应该超过一年,这与法律诉讼时效是一个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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