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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户口都是重庆 小孩上户在四川【二胎】 现在重庆计生办又要我们罚款 合理吗

离婚 2018-11-24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胎罚款又叫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城镇居民是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农村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 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 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 办办理二胎上户,可以办理,按照公安户籍有关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二胎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小孩上户手续
  • 上户口一般不罚款,罚款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情,只要你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即可以办理入户。
    未婚先育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是不能认为是违法的,即不能进行处罚,但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
    (三)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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