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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上班的时候被机器夹伤的左手食指断一点,医药费公司交的,工伤鉴定的费用不给我报销,我做了工伤鉴定十级,现在公司说只赔偿我九个月基本工资,如果回去上班一分钱都没有,请问合理吗?

工伤赔偿 2018-11-24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十级工伤可以得到7个月的的本人缴费工资作为残疾赔偿金,缴费工资与你本人工资不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2、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本律所为临安政府部门顾问律所,主要帮政府处理拆迁事宜,同样擅长其它业务。 欢迎来电咨询,可以委托本律师办理,若满意,请采纳。
  •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工资标准、治疗情况等因素计算赔偿。可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项目。
    除工伤待遇之外,还可争取其他一些款项。可在律师帮助下确定具体项目和金额并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话联系。
  • 你好:
    1.工伤治疗期间和鉴定期间的待遇应当与正常上班时期的待遇一致,否则可向公司主张,或提起仲裁;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3.如果你亲戚并非前条所述的情况,那么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再续签,但他可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来电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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