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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们好。我想请问一下,美国的电子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话,在申请专利权保护方面,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8-11-26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专利的要求:
    1.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违背自然规律;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但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 1. 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同时专利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
    注:申请专利需要的材料或者文件可以查看解决方案中的《申请专利需要那些材料》。
    2. 专利局的受理
    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 初步审查
    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初步审查的结果有:
    ①申请的专利是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授予专利权;初步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应补正,如果补正合格的,将授予专利权,补正仍然不合格的,将驳回专利申请人的申请;
    ②申请的专利如果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初步审查合格后,将进入实质性的审查;如果初步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应补正申请,补正合格的也将进入实质性的审查,补正仍然不合格的将驳回申请;
    4. 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 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
  • 法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类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期限的规定。  
    一、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  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专利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专利权却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法律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我国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规定为15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规定为5年,并可以申请续展3年。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为15年,这与TRIPS协议的规定是一致的,与世界各国关于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相比也是较长的,充分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当然,对专利权人来讲,在法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专利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  
    二、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实际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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