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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但是专利权人是中国个人的,想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一个外国朋友上去,要怎么变更是好,纠结了好久

2018-11-26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2、通过继承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 申请流程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 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和其他专利,知识产权的转让一样都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转让,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 专利转让人必须具备专利的所有权,对于隶属于企业,组织的专利,进专利的转让须经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准备向国外企业,外国人转让专利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合同签订完毕之后,须经过专利局的公告后,合同权益方可生效,一旦合同生效,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将一并转移至受让人。
    2、 专利技术转让的前提是:转让的目的是用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得为了垄断技术来获取专利。
    3、 在专利转让的过程中,专利让与人必须确定受让人获得的完整的专利技术知识,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中应当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受让人对于专利的完全掌握。
    4、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才有效,专利权期满或者被宣告无效,签订的转让合同都是无效的。且专利转让只能转让给一人或一个单位,不得同时转让给两人,两人以上的受让人。
    5、 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所实施的发明创造,在实施后应该予以停止实施,对于专利转让之前,专利权人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非转让合同,在转让之后,其合同仍然有效,其相关的权利以及义务,将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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