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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房子产权人去世了,我需要变更产权人需要如何办理

房产纠纷 2018-11-26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 我国法律中的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了房屋产权办理的手续以及需要的相关材料,同时在办理房屋产权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2.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委托书办理;
    3.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4.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
    0.15%加5元;
    5.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 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
    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办理机关为你所在地房管局产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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