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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离婚,他是二婚,我头婚,现在有个三岁小孩,男孩,我们没在一起,两地工作,我现在过得生活,要莫单身,要莫单亲,一家三口在一起,也是什么都是我的,不管我身体舒服不舒服,什么都是我的,孩子也不管,他带孩子去他那边了,什么都做,只要我在他就是什么都不做,我觉得好累,也没什么感情,现在真的是为了孩子,但我真的累,又舍不得,孩子,我要上班,在乡下工作,带孩子不方便,只能他带过去,但他好像只想要孩子,和我真的是没有任何沟通,我们之间真的就是为了孩子没离婚的典型,但我累,要莫一个人带孩子上班,要莫单身生活,真的,逼的我好想结束,也闹了几次了,最后为了孩子也就不了了之,心累。人累,就是舍不得孩子,但我一个人带孩子真的特别累,他每个月给我两千块钱,然后对我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我对他也没有任何要说,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他还做生意,每月能给我们请个保姆,再加点钱,想咨询一下你,麻烦帮我

离婚 2018-11-27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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