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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0号因为邻里纠纷被别人用酒瓶子划伤了脸部,1月15日去做的鉴定,鉴定为轻伤结果有效吗?

刑事辩护 2018-11-28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你所述的是自诉案件,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可以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是司法鉴定,当事人具有选择权。
    医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在陈述中,要掌握重点突出,观点鲜明,不仅要说明医疗行为损害事实,也要有医疗过错的法律法规文献依据,让人感觉有理有据。
    听证程序也是鉴定的关键。
    司法鉴定提交的材料主要是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用药明细、诊断证明、挂号单、收费凭证,以及医生出具的和医疗行为有关的书面材料等。
    和医疗行为环境、人员资格有关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中关键是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陈述意见和理由。司法鉴定有的有听证程序,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听证程序,患者的陈述意见和理由,是确认医院过错的重中之重。
    鉴定机构结合陈述意见和理由,了解鉴定的目的,是司法鉴定的关键。
  • 法医鉴定为轻伤的,对方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就进入了刑事程序,之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到法院审判。受害者可以和对方协商民事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之后的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要关注案件进展,如果公安局不立案或者检察院审查决定不起诉的,只能自己去法院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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