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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已过世多年,母亲想把她名下的房子办理赠与给我,弟弟不签放弃,母亲直接赠与我,这样合法吗?麻烦回复时发信息行吗?不想别人知道,谢谢了

房产纠纷 2018-11-29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房产赠与协议经过公证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 受赠人应当缴纳:
    住房:80元/套或非住房550元/证,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
    0.5‰+5元/证,契税:3%,土地收益金:1% 。
    赠与人:
    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
    0.5‰
    通过上面的比较不难发现,赠与的契税税率高于买卖,但买卖过程中存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卖方转让的是购买超过5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双方承担的契税及个人所得税合计1%-
    3.5%,平均水平仍低于赠与的契税。另外,为防止利用假赠与逃避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
    对以一般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于以其他无偿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以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一般赠与行为以赠与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其它无偿赠与以受赠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以此确定计税金额。
  • 办理赠与房产程序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二)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或经交易所鉴证的赠与合同;  
    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保持证);  
    4、受赠人的身份证。  
    (三)工作人员收下资料后,出具收件收据,并代收登报费。  
    (四)承诺期到,请及时带上收件收据、身份证及应交的费用到发证处交费、领证。  办证说明:办证承诺时间,资料齐全,从受理收件之日算起,25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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