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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名幼师,再我上班的时间发生了一个小朋友在玩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地上,摔坏了,去医院检查是轻微骨折,他的家人来了样我赔偿医疗费,还样我拿5千块钱赔偿,

诉讼 2018-12-03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交通事故骨折赔偿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赔偿费用包含下列内容: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车旅费、必要的营养费。至于精神损失费在上面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你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适当给予你的。
    体的赔偿费用要看你根据你的相关情况才能就算出来,而且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致的,你可以找一下,在根据自身的情况就可以就算出来了。
  •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接受医学上检查、治疗、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1)医疗费项目范围=①挂号费+②医药费+③检查费+④治疗费+⑤住院费+⑥其他医疗费用。  ①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②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③检查费: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  重复检查(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应予排除。  ④治疗费:指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⑤住院费: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住院应只限于重伤或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⑥其他医疗费用。  
    (2)医疗费金额=已发生的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预期(后续)医疗费(可以另行起诉)。  A.已发生的医疗费:  ①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③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B.预期(后续)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提示】  医疗费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争议较大一块。  民法通则意见第14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交易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上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①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②医院选择应坚持就近治疗原则,同时坚持合理原则。  ③关于转院的限制性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不再规定,应当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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