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死亡赔偿金和遗产已经达成了分割协议,并应经签字生效,但还没有实际履行,现在协议中三方有两方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重新分割该财产,请问先前达成的分割协议还有效吗,法院应当怎样分割?

离婚 2018-12-03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双方意见达不成一致,可以起诉以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后,因为拒绝用此笔赔偿金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而被告上法庭,而且在法庭上,双方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存在明显争议,对死亡赔偿金是否应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者支付给死者的费,具有遗产性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不属死者的遗产。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