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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在我个体开设的小卖部购买一条普通皮带,是以普通价格出售的,事后某品牌公司起诉我商标侵权,说我出售的商品和他的商标相似。

2018-12-03 18: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商标转让流程:第一步:购买方挑选好中意的商标,由客服查询确定好商标法律状态,与买卖双方沟通好成交价格;第二步:签定《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预付转让费50%到金牌商标转让网指定账户,此时购买方提供商标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加年检有效的个体户执照复印件;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三步:公司与商标注册人签定《商标转让协议书》,持有人收到转让费定金即时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并在转让申请书以及过户所需要的全套文件上签字盖章;第四步:公司垫付全款付清转让费给持有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原件,以及转让过户所需的全套材料;第五步:公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传真或扫描给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2日内付清余款,我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及转让过户所需文件快递给买方盖章或签字,购买方收到前述文件时即拥有所购商标“独占使用权”;第六步:公司收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的转让过户文件,即时向国家商标局上报转让过户申请材料;第七步:国家商标局收文后在40-60天左右同时向转、受双方下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此时自己就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商标转让流程;第八步:10个月左右商标局进入实质审查,发布核准转让公告,公告完1个月内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转让后与我司所签定的《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终止。
  • 商标侵权是指以下几类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司法实践中,有些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权人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例如:企业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是经营者在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有符号,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起着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经营者向公众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重要区分标志,也是经营者逐步积累起来的一种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可见,构成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知名商品;
    2、该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擅自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
    4、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只有上述四个条件完全具备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对于装潢的理解
    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包括了两层含义,即商品本身的装潢和包装的装潢,两者均受法律保护。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规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
    (二)项规定的“装潢”。这使得“装潢”的法律含义进一步扩大化,这样更有利于对特有装潢使用权人的保护,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仿冒行为。
  • 认定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原则为: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


    (二)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 商标维权一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工商举报,要求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司法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由于工商举报通常只对侵权人惩罚而不赔偿受害公司。因此企业遇到商标侵权的时候,通常选择司法救济,弥补遭假冒、仿冒带来的损失。
    起诉商标侵权时应该要提供侵权证据:用以证明侵权人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1)侵权的商品实物
    (2)购买侵权商品的发票
    (3)公证了购买侵权商品过程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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