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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我老公没办离婚证 如果有了孩子怎样上户口

离婚 2018-12-04 0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 上户口所需证件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这些证件,除了准生证不可补办,其他证件都可以补办,准生证不可以补办,但是可以用足额的罚款单代替。
    罚款不因为离婚而减少。上户口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没有准生证的交清罚款,其他证件都容易补齐,n把这些东西带去,大爷一样让他们给你上户口。有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缺少证件不去补,以为花钱找关系省事,其实越弄越复杂,许多钱白花了,罚款还是少不了。
    许多人花许多钱上户口,结果罚款还是少不了。有许多人超生前假离婚,想规避罚款,结果罚款少不了,还弄出许多麻烦,如果离婚可以规避罚款,中国人都会假离婚的,罚款不因离婚而减少的。
  • 《收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23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因此,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才依法成立。

  •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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