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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男)与2011年5月18日结婚,先想与现任妻子离婚,对方不肯,我现已准备起诉离婚。

双方无不良嗜好,主要是感情及性格不和。

现育有一子,4个月,非母乳喂养,对方无工作,家庭条件务农。本人有稳定工作,家庭条件一般。

现想咨询这样的情况下,可否将孩子判给男方。

谢谢!!!

离婚 2018-12-04 0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夫妻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若夫妻双方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离婚问题时的规定: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律一般规定离婚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管双方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住房条件)、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孩子判给谁抚养。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以下过错的,可以拒绝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想离婚,一定要快,不能因为得不到赔偿迁就,双方应该坐下来协商,实在不行退一步。既然男方拖着女方,女方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如果诉讼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最多三个月审结。女方做法:协商解决,去法院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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