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某女,丧偶,有一女,丧偶后,又婚,男方无小孩,两人无共同子女。婚后,原来住的房子为女方单位分配,原属于公房,后两人各出一半钱购买。如今,原房子已经拆迁,现房子为拆迁索赔,双方未出钱。现怀疑男方有外遇,夫妻感情不合,想要离婚,问财产如何分配。女方女儿已经成年。从结婚到现在,男方每月只给女方300元生活费,其他钱一分没出,女方独自抚养女儿。男方估计有很多存款,想问这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现在把房产过户给女儿,是否属于财产转移。注,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结婚有20年了。如果男方把他的存款转给其他人,是不是也算财产转移。如果男方外遇证据确凿的话,财产如何分?

离婚 2018-12-04 16: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
    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3、婚前夫妻共同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显示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父母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名下,默认为对子女的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分,财产第一,车祸没有死亡的赔偿,属于个人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分割。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
    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想做股权投资,腾讯众创空间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甘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