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

抵押担保 2021-12-01 1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质权和留置权在成立条件,客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两者区别如下,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等等
  • 概念不同、成立条件不同、实现方式不同、优先效力不同。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