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朋友在2014年5月份经介绍人介绍同女方认识,后两人相处一直挺好,经女方家里催促!男方于2014年10月带女方买了5万多的首饰,两人于本年11月初订婚!当时男方去了12.8万彩礼,女方回了2万!订婚后一礼拜男方到女方家里要求女方母亲拿出户口本让两人把结婚证领了!女方家里不同意,还以各种理由来刁难男方包括买房买车之类。。。。后双方谈不成男方要求退婚,女方家里现在不同意退还12.8万的彩礼,只同意把当时买的五万多的四样首饰退还!而且女方还以双方同居为由要求男方赔偿同居费和女方的青春损失费!我想请问律师女方的这种要求符合法律依据吗?男方后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按照这样的情况男方只能拿到最多礼金里6到8折的赔偿,具体算法如下:12.8万(礼金)+5万(首饰钱)=17.8万,6至8折就这算成10.68万至14.24万这个区间,扣除2万(女方订婚时退回的),扣除金器5万。最后男方最多只能拿到3.68万至6.24万这个区间!想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算法合理吗?

离婚 2018-12-05 0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给付了彩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针对你的问题,彩礼应当退。其他的实物可以退换,不能退还的,可以折价赔偿其他的钱有据的也可以给他退,最好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等对方起诉去。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