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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甘肃的,去年七月通过网络和微信网签代理了十堰一家公司的软件产品。这种软件是以销售会员来实现盈利的,我代理之后不到一个月,他们的软件出现种种问题,这些软件功能的缺陷严重影响我的会员销售。我找他们,他们就以合同中的某项条款给我说是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软件出现的问题,他们也没办法解决。后来我多次找他们,他们都置之不理。但经我查证软件出现的问题不是什么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技术上很容易解决,我还发现他们使用的跟我相同的软件却不存在我软件里的那些问题,我找他们,他们还是以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为理由一直不给解决问题,直到现在直接不理我了。大概情况就是这样,详情需要和律师再沟通,我想要维权,让对方全额退给我费用,赔偿我的损失!合同金额是2.98万

合同纠纷 2018-12-05 17: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络销售彩票诈骗,如果涉嫌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 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工商部门已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消费者只须登陆“江苏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进入申诉咨询页面,点击“网络商品交易申诉”,可直接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将第一时间受理调解
      另外,市民如果对经营性网站的资质感到怀疑,也可通过该网站进行查询。直接进入“网站经营主体查询”,输入“网站经营主体名称”或“注册号”、“网站域名”,可直接查询。
      网络交易是在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  工商部门监管交易平台服务商,交易平台服务商约束网店。
    不过,网店有实际经营地点的,工商部门接到举报,也可以对辖区内的网店进行查处。
  •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  你在网上手机卖家处购买了手机并付了货款,你与卖家之间形成了网购合同关系;卖家作为托运人委托速递公司将货物交付给你,卖家与速递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以上法律和规定,你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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