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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租用了一个厂房,租赁协议中明确:与之相关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我公司已交纳了全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但是在去当地地税局开具房租发票时,地税局以房产税不是出租方交纳为由,拒绝开具房租发票。出现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该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 2018-12-06 1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租赁税该谁承担这个问题,就土地租赁来说,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
    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房产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租赁的房屋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
  •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
    4、10月的前15日内。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工业废气的污染条件有哪些?污染源是工业废气危害蚕桑的主要因素,但工业废气排放出来后,是否造成农业蚕桑受害还和污染条件关系很密切。污染条件包括地理条件(距离、方向、地势环境)和气象条件(晴雨、气温、逆温、风向、风力、雨量、气压等)。
    一般年景在工厂1 000米范围的下风方向的农作物和蚕桑总会受到污染危害;但当出现逆温或无风、少风的闷热气象,大气层结稳定,污染物容易积聚在低空,使废气浓度增强、从而扩大和加重了废气对地面作物的污染危害,往往造成连片污染。
  •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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