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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房改房房产证要更名为女儿,丈夫已去世在他父亲之前而后他父亲也去世,姊妹七个现剩下六个请问他女儿是否可以代位继承他父亲那块房产比例。

继承 2018-12-06 1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要进行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要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去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
    3、携带继承人的自我身份证明;
    4、其他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假如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得一人的话,需要其他的人的书面同意,表示已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即使女孩被判归女方抚养,即使女孩已经出嫁,女孩也仍然有对生父遗产的继承权。 但如果男方留下了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其他人继承,没指定女孩继承的,女孩则不能再继承生父的遗产。
    如果生父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或者虽然有遗嘱或遗赠协议,但遗嘱或遗赠协议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时,女孩有继承权,女孩和男方后妻、男方的其他子女、男方还在世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一般是平分。
  • 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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